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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來民族工作的理論與實踐,是周恩來一生光輝思想和偉大實踐的重要組成部分。他高度重視民族問題和民族工作,提出了一系列正確解決我國民族問題的重要觀點,對我國民族工作的偉大實踐產生了非常重要的指導作用。他在青島民族工作座談會上發(fā)表的《關于我國民族政策的幾個問題》的重要講話,成為我黨民族工作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重要文獻,是指導我國社會主義時期民族工作的行動綱領,是我黨民族工作史上的一個重要里程碑,集中體現了周恩來民族工作的基本思想。周恩來民族工作理論與實踐的突出特點,是實事求是,理論聯系實際,充分反映了周恩來追求真理的偉大科學精神和實踐精神,在理論上和實踐上進一步豐富和發(fā)展了馬列主義民族問題學說,永遠是我們做好民族工作的行動指南。
關于民族平等
堅持民族平等原則,努力實現各民族在一切權力上的平等,是周恩來民族工作理論與實踐的主要內容。早在1949年,周恩來就指出,新民主主義民族政策的基本精神,是“使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為各民族友愛合作的大家庭”①。1951年,他又明確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各民族一律平等”②。周恩來民族平等思想具有豐富的內涵,他不僅主張各民族無論人口多少、社會發(fā)展程度高低,都一律平等,而且主張民族平等不能局限于政治上,也應該體現在經濟、文化等各個方面。他強調,民族只有社會發(fā)展程度高低的差別,而沒有優(yōu)劣之分。指出:“決不能說這個民族是優(yōu)秀的,那個民族是劣等的,這種想法是完全錯誤的種族主義的想法”③。周恩來民族工作的一系列偉大實踐,充分反映了他的這一主張。
周恩來具體組織和領導了中央少數民族訪問團的訪問工作。建國初期,民族工作干頭萬緒。為了向各民族群眾宣傳黨的民族政策,弄清我國的民族情況,進一步疏通民族關系,中央決定派訪問團分成西南、西北、中南等幾路到少數民族地區(qū)進行訪問活動。周恩來不僅為訪問團親筆題詞,而且親自為訪問團作報告,聽取訪問團的工作匯報。這次訪問活動產生了極為廣泛的影響,把毛主席和黨中央的問候帶給了少數民族,及時地宣傳了黨的民族政策,有效地疏通了民族關系,使黨對我國的民族情況有了進一步認識,標志著新中國民族工作的良好開端。正如周恩來所說:“經過中央民族訪問團到各少數民族地區(qū)訪問、各少數民族代表來京開會及其他方面的工作,溝通了中央人民政府同各民族間的精神聯系,促進了各民族對偉大祖國的體認。”④
周恩來具體組織和領導了我國民族工作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民族識別工作。中國究竟有多少個民族?在民族識別以前,一直是個未知數。要體現民族平等,就要進行民族識別,弄清民族情況。在民族識別中,周恩來強調要堅持馬列主義的指導與我國實際相結合的原則,既考慮歷史因素,又強調現實因素。既要有利于民族團結,又要實事求是。強調要與少數民族干部群眾商量。他親自與少數民族干部群眾座談,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民族識別為一大批歷史上從不被承認的少數民族確立了平等地位,增強了民族工作的針對性,促進了各民族的大團結。
周恩來親自主持制定了旨在體現民族平等的一系列重要文件。1950年11月24日,他主持政務院第64次會議,批準了《培養(yǎng)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和《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1951年5月,他主持召開政務院會議,討論通過了《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關于處理帶有歧視或侮辱少數民族性質的稱謂、地名、碑碣、匾聯的指示》,對帶有歧視或侮辱性質的有關少數民族的地名、碑碣、匾聯等分別予以禁止、更改、封存或收管。1952年2月,他主持召開政務院第125次會議,通過了《政務院關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數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權利的決定》,對保護散居地區(qū)少數民族的利益作出了全面規(guī)定。
周恩來主張,實現各民族在政治、經濟、文化各方面事實上的完全平等,國家和漢族有責任大力幫助少數民族發(fā)展經濟文化。1950年,他在給藏族干部研究班作報告時指出:“漢民族處于有利條件,有較高的經濟文化,是應該幫助其他民族發(fā)展的,友好的扶助少數民族的發(fā)展是需要的”,“中央人民政府一定要改善少數民族的經濟”,“我們一定保證在一二十年內把少數民族的政治經濟文化發(fā)展起來”⑤。1956年,他指出:“最根本的問題是幫助少數民族發(fā)展生產,改善生活”,“如果少數民族在經濟上不發(fā)展,那就不是真正的平等”⑥,“國家必須用特別的努力和采取有效的措施來改善各民族的地位,幫助少數民族實行區(qū)域自治,促進各少數民族的經濟和文化發(fā)展,實現各民族的完全平等”⑦。
周恩來把發(fā)展少數民族語言作為體現民族平等的一項重要工作對待。在他的關懷下,1950年,中央人民廣播電臺設立了民族語言廣播;1956年,有關部門組織了7個語言調查工作隊,分赴全國各少數民族地區(qū)開展少數民族語言調查,獲得了大量科學資料,為隨后制定少數民族文字方案奠定了基礎;1974年,中央成立了馬克思恩格斯列寧斯大林毛澤東著作少數民族語文編譯局。他每次到民族地區(qū)視察,都要問當地的漢族干部學了少數民族語言沒有,并把學習少數民族語言好壞作為衡量干部政治素質高低的重要標準。1964年,他在與新疆部隊政治部文工團的同志談話時指出:“你們要好好學習少數民族語言,只有學好少數民族語言,才能更好地為邊疆各族人民服務。我聽到許多民族同志學漢語,學得很好,而漢族同志往往學民族語言差,這就不太好了。”⑧他本人還帶頭學習少數民族日常用語,到少數民族地區(qū)視察時,就用民族語言向當地群眾問好。
關于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祖國統一
周恩來認為,必須高度重視民族問題,不斷加強民族團結。這是革命和建設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他號召人們要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愛護民族團結。1956年5月,他在國務院機關干部大會上講話時指出:“民族不分大小,應互相依存,互相團結才有利”⑨。同年7月,他又指出:“我國各民族只有團結合作,互相幫助,才能夠順利地完成建設社會主義祖國的共同任務”10,同年12月,他在視察云南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時指出:“我們必須像愛護自己的眼睛一樣,維護祖國的統一和民族的團結。只要各民族團結互助,就能充分調動各族人民的力量,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發(fā)展,有利于祖國社會主義建設。”11
周恩來強調,加強漢族于部與少數民族干部的團結是搞好民族團結的關鍵。強調漢族干部和少數民族干部要互相學習,互相幫助。漢族干部要“從各方面切實尊重少數民族的平等權利,尊重少數民族人民的意見”12;漢族干部群眾要充分認識少數民族的歷史貢獻和民族地區(qū)的重要地位,增強與少數民族搞好團結的自覺性。他指出:“漢民族地區(qū)工農業(yè)方面比較發(fā)展,而在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地下,則有無數的寶庫……將來把少數民族地區(qū)地下寶藏開采起來,就會更大的幫助祖國。少數民族的貢獻會比漢族的貢獻大”13;強調漢族應主動多替少數民族著想,主動與少數民族搞好團結。認為“只有這樣主動地替他們著想,才能夠團結好少數民族”。
周恩來指出,必須切實尊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和宗教信仰。“如果不尊重,就很容易刺激感情”;對少數民族的風俗習慣不要隨便評論。漢族同志不能認為自己的風俗習慣就是好的,別人的風俗習慣就是落后的。這種思想是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思想;各民族風俗習慣的改革,要在經濟文化發(fā)展的基礎上,由本民族群眾自主自愿進行,決不能包辦代替,更不能強加于人。信教的與不信教的、信仰不同宗教的群眾,要互相團結,互相尊重,互相合作。
周恩來強調,加強民族團結,必須反對大漢族主義和地方民族主義,其中,主要是反對大漢族主義。指出“這兩種民族主義都是資產階級民族主義的表現”,是影響我國民族團結的重要因素,要看到這兩種錯誤的危害性。他指出,如果在漢族中還有大漢族主義,發(fā)展下去就會產生民族歧視的錯誤。如果在兄弟民族中還存在地方民族主義,發(fā)展下去就會產生民族分裂的傾向。周恩來指出,雖然兩種民族主義都是錯誤的,但不能將二者完全相提并論。由于漢族在中國人口最多,處于統治地位的時間最長,大漢族主義存在的時間也最長。加上漢族經濟文化相對比較發(fā)達,容易忽視兄弟民族的利益,甚至歧視兄弟民族,所以,“特別要注意反對大漢族主義”。周恩來指出,這兩種錯誤基本上屬于人民內部矛盾,“應當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原則來解決”,“從民族團結的愿望出發(fā),經過批評和斗爭,在新的基礎上達到我國各民族間進一步的團結”。周恩來指出,對待地方民族主義傾向不能持簡單的批評態(tài)度,要注意研究地方民族主義傾向產生的根源,幫助兄弟民族了解產生民族主義傾向的原因。少數民族大多處在邊遠地區(qū),對漢族地區(qū)的情況不了解,對一些發(fā)展現象一時不認識,容易產生懷疑態(tài)度和消極心理。尤其是歷史上漢族反動統治階級壓迫統治少數民族,這種壓迫所帶來的消極影響不可能在短時期消除,一些少數民族群眾免不了還會帶著懷疑的眼光看待漢族,這是很自然的。不能把這些由于歷史、社會、經濟的原因而產生的懷疑和不信任,都說成是地方民族主義傾向。周恩來特別強調指出,兄弟民族產生地方民族主義傾向,有很多客觀原因,要認真分析這些原因。否則就可能得出錯誤結論。他指出:“反對兩種民族主義,必須從建設強大社會主義祖國這個共同目標出發(fā)。如果沒有這樣一個共同目標,就反對不了這兩種民族主義。”他指出,漢族同志在批判地方民族主義傾向時,應該首先站在兄弟民族的角度想一想。否則容易產生民族歧視。兄弟民族在批判大漢族主義時,也應該站在漢族的角度想一想,“一定要在共同目標下批評漢族中的大漢族主義”,“不然就會助長民族分裂的傾向,不能達到民族間的團結”14
周恩來指出,國家的統一符合各民族的根本利益,各民族必須自覺維護國家的統一。他指出:“中國的民族宜合不宜分,應當強調民族合作,民族互助,反對民族分裂、民族‘單干’。”指出,中國是被帝國主義壓迫的國家,是從反殖民主義的斗爭中,從民族獨立運動中發(fā)展起來的,宜合不宜分。只有合起來組成一個民族大家庭,才能抵抗帝國主義的威脅和侵略。中國到任何時候都必須強調民族的團結和國家的統一。周恩來親自主持了中央人民政府與西藏地方政府的談判,簽訂了和平解放西藏辦法的協議,使西藏回到了祖國的懷抱。
周恩來強調,在維護祖國統一的問題上,不能有絲毫的含糊,要敢于并善于旗幟鮮明地同分裂主義作堅決的斗爭。在達賴集團背叛祖國,走上分裂國家和民族的道路以后,周恩來想盡一切辦法,向達賴分析了國內國際形勢,曉以大義,指出“愛國前途光明,叛國后果嚴重”,任何分裂祖國的陰謀都是注定不能得逞的,勸說達賴不要成為歷史的罪人。針對印度總理尼赫魯發(fā)表了一些干涉中國內政的言論。周恩來在印度訪問期間,同尼赫魯進行了尖銳、復雜而巧妙的斗爭。譴責了尼赫魯縱容達賴從事分裂活動的錯誤做法,表明了中國政府和人民維護國家統一的鮮明態(tài)度和堅強決心。
關于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
周恩來指出,各民族共同繁榮是我們黨民族政策的根本立場,是民族工作的根本出發(fā)點,是全黨的一項重大政治任務。他在1954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幫助少數民族經濟和文化的發(fā)展,使各民族能夠逐步達到實際上的平等,是我們歷來所主張和執(zhí)行的政策。”151957年8月,他在《關于我國民族政策的幾個問題》的重要講話中指出:“我們社會主義的民族政策,就是要使所有的民族都得到發(fā)展,得到繁榮”,“我們國家的民族政策,是繁榮各民族的政策”,“我們的根本政策是要達到各民族的繁榮”,“全中國的現代化一定要全面地發(fā)展起來。我們不能使落后的地方永遠落后下去,如果讓落后的地方永遠落后下去,這就是不平等,就是錯誤”16。
周恩來強調,各民族共同繁榮是社會主義的重要特征。社會主義消滅了民族壓迫,為各民族共同繁榮創(chuàng)造了條件;實現各民族共同繁榮,既是社會主義建設的一項重要任務,又是社會主義優(yōu)越性的重要體現。他在談到建設社會主義工業(yè)化國家時指出:“建設社會主義工業(yè)化的國家,是任何民族都不能例外的。我們不能設想,只有漢族地區(qū)工業(yè)高度發(fā)展,讓西藏長期落后下去,讓維吾爾自治區(qū)長期落后下去,讓內蒙古牧區(qū)長期落后下去,這樣就不是社會主義國家了。我們社會主義國家,就是要使所有的兄弟民族地方、區(qū)域自治的地方都現代化。”17
周恩來強調,社會主義道路是各民族共同繁榮的必由之路。必須努力引導各少數民族走社會主義道路。早在1951年,他就指出,各民族內部的適當改革,是各民族繁榮進步,逐漸躋身于先進民族行列所必須經過的階段。1956年7月,他又指出:“尊重少數民族這里包含幫助他們進行民主改革、社會主義改造。”同年他又指出,我國各民族都要通過改革和改造過渡到社會主義,把奴隸、農奴從舊制度下解放出來。通過民主改革,使各民族群眾獲得生產資料,調動各民族群眾的積極性,發(fā)展各民族的生產,提高他們的生活水平。他指出,“經濟改革是各民族必須走的路,走這條路才能工業(yè)化、現代化”,“只有改革才能使民族繁榮”18。他強調,民族地區(qū)的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必須堅持慎重穩(wěn)進的方針;改革的步驟和方式必須與各民族社會發(fā)展階段的特點相適應;改革必須符合本民族絕大多數群眾的意志,必須充分依靠少數民族干部,與各民族的上層人士商量,爭取他們對改革的支持。一時難以取得一致意見的,就等一等,等取得他們的同意后再進行。實踐證明,周恩來的這些主張是完全正確的。少數民族地區(qū)的民主改革和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堅持了慎重穩(wěn)進的方針。
周恩來強調,必須采取特殊措施幫助少數民族加快發(fā)展經濟。他指出,發(fā)展少數民族的經濟,對于我們國家的現代化有極其重要的意義;幫助少數民族發(fā)展經濟,不僅對少數民族有利,對漢族也很有利;開發(fā)少數民族地區(qū)的資源,是國家完成社會主義經濟建設必不可少的因素。1957年,他在青島民族工作座談會上指出,把我國建設成為一個強大的社會主義國家,不能單靠漢族。漢族人口多,經濟、文化比較發(fā)展,但是可開墾的土地已經不多,地下資源也不如兄弟民族地區(qū)豐富。兄弟民族地區(qū)的資源開發(fā)是祖國工業(yè)化的有力后盾。但是,兄弟民族地區(qū)的資源還沒有開發(fā),勞動力少,技術不夠,沒有各民族特別是漢族的大力幫助,也不可能單獨發(fā)展。各個民族必須互相幫助,互相支持,在共同發(fā)展的目標下建設社會主義祖國。周恩來特別強調,由于歷史上漢族反動統治階級壓迫少數民族,漢族應該以還債的心情幫助少數民族發(fā)展經濟文化。有了這種心情,就能增強主動性,有利于加強民族團結。
周恩來指出,民族地區(qū)應根據實際可能,建立起有本地特色的工業(yè)體系,縮短與發(fā)達地區(qū)的經濟發(fā)展差距。指出“要富裕就要有工業(yè),一個民族沒有工業(yè)不可能富裕起來”,“只有建立起工業(yè)基地來,這個民族才有發(fā)展的基礎”。為了促進少數民族地區(qū)的工業(yè)發(fā)展,周恩來親自提議在內蒙古包頭建立鋼鐵基地,并作為第一個五年計劃的重點建設項目。新疆的石油和有色金屬工業(yè),西藏的地質工作也迅速展開。民族地區(qū)的工業(yè)實現了零的突破。
周恩來非常重視民族地區(qū)的基礎設施建設。1951年西藏和平解放以后,周恩來立即指示有關部門撥巨款和派技術人員幫助西藏進行基礎設施建設。在逐年進行的建設項目中,大至舉世聞名的川藏、青藏、新藏公路干線,小至河堤和民房,無不凝聚著周恩來的關心。1959年,他專程到內蒙古,為包鋼一號高爐出鐵剪彩。1960年,他在聽取廣西公路建設情況匯報后,批準廣西興建一條長一千多公里的公路干線,并當場決定派兩個工兵團支援廣西建設。1972年,他又親自批準了防城港擴建計劃。
周恩來非常關心民族地區(qū)的科技事業(yè),指出民族地區(qū)的發(fā)展必須建立在充分依靠科學技術的基礎上。在西雙版納,當他看到森林中彎曲的樹木較多時,指示科技工作者要想辦法使這些無用之材變?yōu)橛杏弥?。1967年,他親自組織了第一批北京醫(yī)療隊,開赴甘肅省河西走廊地區(qū)。周恩來要求醫(yī)療隊除開展正常的醫(yī)務活動外,還要幫助群眾改造爐灶、水井、廁所和畜圈。1971年5月20日,他親自到人民大會堂為16名志愿到西藏阿里地區(qū)服務的醫(yī)務工作者送行。
周恩來非常重視發(fā)展少數民族的文化。1951年10月23日,他在一屆全國政協第三次會議上指出,在一切少數民族地區(qū),要逐步恢復和發(fā)展一般文化教育事業(yè),尤其要有計劃有重點地發(fā)展有關少數民族的新聞事業(yè)和出版事業(yè)。指出要幫助沒有文字和文字不完善的少數民族創(chuàng)造或完善文字。50年代,我國為許多沒有文字的少數民族創(chuàng)造了文字,為文字方案不完善的民族完善了文字體系。1961年4月,他在西雙版納視察時,稱贊傣文報辦得好,影響大,并指示要繼續(xù)辦好。1962年視察延邊時,指示要辦好《延邊日報》朝文版。周恩來強調,發(fā)展少數民族文化必須注重民族特點,突出民族特色。1960年,他在與中央民族歌舞團的演員座談時指出,一首歌、一個舞蹈都要很好地體現民族特色,使人一看就知道是那個民族的。并教導創(chuàng)作和演出人員要深入民族地區(qū),在各民族原有風格的基礎上,不斷提高創(chuàng)作和演出水平。周恩來同志非常重視少數民族文化的研究。1955年,他指示云南大學歷史系要根據云南的特點,著重研究少數民族的歷史。云大歷史系隨后開設了“云南少數民族史”專門課程,中文系組建了云南少數民族語言文學專業(yè)。1956年,指示中央民族學院在語文系增設藏文研究班,培養(yǎng)優(yōu)秀學生去研究藏文文法、古典作品、檔案資料和歷史文獻。此后,藏語文和藏族文獻古籍的研究得到了加強。
關于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數民族的民主權利
周恩來是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積極倡導者和實踐者。他指出:“民族的區(qū)域自治是我國解決民族問題的基本政策。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必須認真推行民族區(qū)域自治。”指出,實現民族區(qū)域自治,不僅符合馬克思主義關于建立統一的大國,以利于無產階級革命的主張,而且是唯一符合中國實際的正確選擇。他指出,從歷史上看,中國自古就是一個統一的多民族國家,各民族在歷史上形成了密不可分的關系;從民族分布情況看,中國各民族是大雜居,小聚居,與蘇聯那種民族分布相對較為集中的情況完全不同。根本無法像蘇聯那樣建立民族共和國,實行聯邦制。中國各民族雜居的條件,適宜于民族合作,適宜于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他指出:“我們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這種民族區(qū)域自治是民族自治與區(qū)域自治的正確結合,是政治因素與經濟因素的正確結合,不僅使聚居的民族能享受到自治權力,而且使雜居的民族也能享受到自治權力。從人口多的民族到人口少的民族,從大聚居的民族到小聚居的民族,幾乎都成了相當的自治單位。”19并指出,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有利于我們發(fā)展民族合作、民族互助”,“這樣,我們才能夠真正在共同發(fā)展、共同繁榮的基礎上,建立起我們憲法上所要求的各民族真正平等友愛的大家庭”20。我國五大自治區(qū)的成立,無一不浸透著周恩來的心血。1952年5月1日,內蒙古自治區(qū)成立5周年時,他親自致電自治區(qū)主席烏蘭夫,衷心祝愿內蒙古永遠成為少數民族區(qū)域自治的良好榜樣。
周恩來強調,實行民族區(qū)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地方,要注意歷史因素與現實因素的結合,還要考慮各民族群眾的意愿,要有利于增進各民族的團結,調動自治民族與非自治民族的積極性,促進各民族的共同繁榮。1957年,在如何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的問題上,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意見:一種意見主張分,即繼續(xù)保持原廣西省的建制,在西部壯族比較集中的地區(qū)建立自治區(qū)。另一種意見主張合,以原廣西省的行政區(qū)劃為基礎,建立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周恩來號召大家多討論,多發(fā)表意見。他指示一定要集中廣大人民群眾的意見,一定要經過從上到下,從下到上的醞釀,并號召大家一定要從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榮的角度考慮問題,不要只從自身角度考慮。經過充分討論,絕大多數同志贊成合,認為合比分有利。國務院采納了這種建議,并在一屆人大四次會議上獲得通過。
周恩來指出,一定要尊重自治機關的自治權。要求“各上級國家機關必須保證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充分行使我國憲法所規(guī)定的各項自治權力”。“民族權力必須尊重,凡是憲法上規(guī)定的民族自治權力,以及根據憲法制定的有關民族自治權力的各種法規(guī)、法令,統統應該受到尊重”。1956年9月19日,他在《關于發(fā)展國民經濟的第二個五年計劃的建議的報告》中指出,對于民族自治地方各項自治權利,應該做出具體實施的規(guī)定。主張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應當根據國家發(fā)展國民經濟的計劃、方針以及自治地方的實際,提出民族自治地方發(fā)展國民經濟的計劃和財政預算,報上級國家機關批準。上級國家機關在審批時,應當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經濟和社會發(fā)展的特點和需要;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在上級國家機關批準的國民經濟計劃和總額預算范圍內,有權安排本地方的財政收支,批準本地區(qū)的財政預算;在企業(yè)和事業(yè)管理上,應該給民族自治地方比一般國家機關更廣泛的自治權;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機構設置和編制,不宜與漢族地區(qū)完全一樣,由各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根據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和實際需要提出編制方案,報上級國家機關批準。上級國家機關在審批時應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和需要;自治地方如果認為全國的稅法與自治地方的實際不相符,可以制定本地區(qū)的稅法,報國務院備案。他要求從中央到地方,各級政府要經常檢查在尊重自治機關的自治權方面還存在哪些不足,發(fā)現問題就及時糾正。
周恩來強調,必須重視自治機關的民族化問題。指出自治機關民族化是自治地方實現自治權利的重要保障。他指出:“既然承認各民族的存在,而我們又是多民族的國家,民族化問題就必須重視。因為經過民族化,民族自治權利才會受到尊重。”21周恩來強調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須大力培養(yǎng)民族干部,民族干部在自治地方應當有一定的比例;民族干部在自治地方應當做負責工作;在漢族人口比較多的地方,不能忽視少數民族干部的應有比例,即使少數民族人口很少的地方,也必須照顧這一點。強調要尊重自治地方各民族使用和發(fā)展本民族語言文字的權利,自治機關要重視使用民族語言文字。周恩來強調,民族化問題最容易忽視,國家、行政機關、漢族對此應當負更多的責任。
關于大力培養(yǎng)和使用少數民族干部
周恩來親自主持制定的《培養(yǎng)少數民族干部試行方案》和《籌辦中央民族學院試行方案》,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次專門為培養(yǎng)民族干部制定的方案。這兩個方案所提出的培養(yǎng)民族干部的若干措施,立足現實,著眼未來,對加快培養(yǎng)民族干部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建國初期,培養(yǎng)民族干部的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績。周恩來每次講民族工作,幾乎都要講到民族干部問題。1951年,他在政協一屆三次會議上指出,要繼續(xù)執(zhí)行普遍、大量訓練少數民族干部的方針,加強對他們進行政治、政策和思想教育,使其能夠擔負一般工作和指導工作。1955年,他對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負責人說:“你們必須培養(yǎng)民族干部,你們要大力培養(yǎng)藏族干部”22。1957年,他又強調,要“有步驟、有計劃地培養(yǎng)民族干部,要派好的干部到中央、省來學習,也要多把好的干部派回去,這才有利”23。他每次到民族地區(qū)視察,都要了解民族干部的情況。1956年,他在新疆和田、喀什、石河子、烏魯木齊等地視察時強調,一定要放手大膽提拔、使用少數民族干部。1959年,他一到包鋼就問有多少民族工人,有多少民族干部。1962年,他視察延邊時,每到一地都要問朝鮮族干部占多少。
周恩來非常重視培養(yǎng)少數民族專業(yè)技術干部。他非常關心少數民族工人的成長。他在視察喀什棉紡廠時,指示工廠要在南疆把第一代少數民族工人培養(yǎng)出來,逐步壯大少數民族產業(yè)工人隊伍。1974年,他親自批示,要求空軍要培養(yǎng)少數民族地空勤人員,并親自指定某航校要以培養(yǎng)少數民族飛行員為主。根據他的指示,空軍首次從新疆、西藏、青海、四川等地招收少數民族飛行人員。
周恩來從民族工作和民族地區(qū)發(fā)展的未來需要出發(fā),非常重視培養(yǎng)高素質的少數民族干部。他指出,培養(yǎng)少數民族干部不能只看數量,而且要看質量。要把真正懂得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人提拔起來。他號召民族干部要增強使命感,自加壓力;要加強理論學習,不斷提高理論水平;要加強實踐鍛煉,積累實踐經驗;要密切聯系群眾,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他還指出,培養(yǎng)少數民族干部的形式要多,渠道要廣。1972年,他親自批準寧夏回族自治區(qū)從基層群眾中吸收一批優(yōu)秀分子充實少數民族干部隊伍。
周恩來強調,必須重視發(fā)揮少數民族干部的作用。他多次指出,在民族地區(qū)辦事情要依靠少數民族干部,處理任何事情都要和少數民族干部商量。因為少數民族干部更懂得少數民族的心理。少數民族干部點頭的事情就干,不點頭的事情就不干。1955年,他對西藏自治區(qū)籌備委員會的負責同志講,自治區(qū)籌委會的工作必須依靠本民族的干部去做才能做好;要求漢族干部和藏族干部要互相學習,工作要讓藏族同志去做,要注意發(fā)揮藏族同志的積極性;并指出:“在每個民族自治地方,民族干部應該做負責工作”24。周恩來本人非常重視聽取少數民族干部的意見。他與許多少數民族干部交往甚深,深得各民族干部的敬重。
周恩來民族工作的理論與實踐,是馬列主義普遍原理與中國民族問題具體實際相結合的產物,反映了我們黨對我國民族問題的認識由淺入深的過程,反映了黨的民族政策逐步完善的發(fā)展軌跡,表現了周恩來偉大的科學精神和創(chuàng)造精神,為豐富和發(fā)展馬列主義民族理論做出了貢獻,將永遠激勵我們不斷做好民族工作。
(作者:劉寶明國家民委)
注釋:
①《新華月報》1949年11月15日。
②周恩來1951年春給中央少數民族訪問團的題詞。
③周恩來選集》下卷,第263頁。
④、12、14四《民族政策文件匯編》第1編。
⑤、⑥、⑦、⑨、⑩《周恩來同志對民族問題與民族政策論述選編》第7—10頁、第38頁、第45頁、第35頁、第45頁。
⑧胡清廉:《周總理親切關懷邊疆文藝戰(zhàn)士》(《新疆日報》1977年1月12日)。
11中共德宏傣族景頗族自治州委員會:《周總理把黨的溫暖送到各族人民心間》(《云南日報》1977年1月11日)。
15《中國共產黨主要領導人論民族問題》第165頁。
16《人民日報》1954年9月24日。
17、18、22、24《周恩來選集》下卷,第266頁、第266頁、第268頁、第269頁。
19、20、21《中國共產黨主要領導人論民族問題》第182頁、第175頁、第177頁。
23中共西藏自治區(qū)委員會:《周總理永遠活在西藏人民心中》(《人民日報》1977年1月6日)。
《周恩來百周年紀念論文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