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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牢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 堅決把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落到實處

作者: 敖劉全發(fā)布時間: 2020-05-11 10:33:24來源: 西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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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黨中央關于《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是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重要舉措,是對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作出的系統(tǒng)性、制度性安排,是黨中央健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重要舉措,彰顯了一以貫之、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的鮮明態(tài)度。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以堅定決心、頑強意志、空前力度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取得重大進展和顯著成效。但是,我們也要清醒地認識到,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壓力傳導還不夠到位等問題依然存在;尤其是黨內不同程度地存在政治不純、思想不純、組織不純、作風不純的問題;一些黨組織還存在軟弱渙散、紀律松弛、不正之風和腐敗現(xiàn)象滋生蔓延等痼疾頑癥。這些問題的存在,管黨治黨責任不清、落實力度不夠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全面從嚴治黨,如果不明確責任、不落實責任、不追究責任,從嚴治黨很容易就成為一句空話。我們要實現(xiàn)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四中全會確定的宏偉目標,歸根結底在黨的領導,靠各級黨組織和全體黨員共同發(fā)力,更要靠制度保障?!兑?guī)定》對每個黨組織都提出了明確的責任、目標和要求,我們一定要在黨的領導下,以上率下、履職盡責、扎實工作,才能取得一場又一場勝利。

  一要提高思想認識,以更高的站位深刻把握制定出臺《規(guī)定》的政治內涵。《規(guī)定》共五章25條,對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的內容、方式、監(jiān)督追責等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對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和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責任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從內容到問責、對各級黨組織的責任劃分、落實主體責任、黨委(黨組)書記的“第一責任人”、班子成員的“一崗雙責”等,都進行了明確規(guī)范,是我們各級黨委(黨組)履行責任的行為準則,為新形勢下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提供了重要制度遵循。

  實踐充分證明,全面從嚴治黨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領,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壓得越實,黨的建設就會不斷得到加強,干部就會更加主動擔當作為,工作推進就越有力、成效越明顯,必須堅定不移、長期堅持、鞏固發(fā)展。我們都深切感受到,特別是面對突如其來的新冠肺炎疫情,特殊時期黨組織在對抗新冠肺炎疫情方面領導作用發(fā)揮得怎么樣,最終還是要靠黨組織從管黨治黨的角度來帶領大家發(fā)揮更好的作用,促進地方發(fā)展、推動防控工作。所以《規(guī)定》進一步明確了地方黨委的主體責任是什么,明確了機關黨委和企事業(yè)單位要承擔相應的黨建工作責任,有著極強的規(guī)范和約束意義。那曲市各級黨委(黨組)要充分認識中央制定出臺《規(guī)定》的重大意義,進一步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始終胸懷“兩個大局”,不斷強化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的政治擔當,一以貫之、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實里走。

  二要抓好關鍵環(huán)節(jié),精心安排組織開展好《規(guī)定》的學習宣傳教育。要在學懂上下功夫,把《規(guī)定》作為黨委(黨組)中心組學習的重要內容,制訂學習計劃、明確學習重點,不能只是翻翻看看、念念聽聽等簡單式傳閱、應付性學習,要通過專題輔導學、集中研討學、相互交流學、個人自學等方式,學深吃透《規(guī)定》精神實質,努力做到融會貫通、學深學透、入心入腦。各級各部門“一把手”,尤其是黨委書記、副書記,要率先垂范、作出安排,組織本縣(區(qū))本部門全體黨員干部認真學習,逐字逐句消化理解,準確把握主要內容,領會精神實質,認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找準癥結,明確整改方向,抓好貫徹落實。要在培訓上講實效,從目前來看,主體責任壓力傳導層層遞減現(xiàn)象仍然不同程度的存在,有的黨委(黨組)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務虛工作,工作成效不明顯,不易體現(xiàn)工作政績,存在部署多、推進少、行動慢、成效差的情況;有的領導班子成員認為全面從嚴治黨是“一把手”的事、是紀委的事,與自己關系不大,“一崗雙責”落實虛化;有的在工作落實上仍是開開會、表表態(tài)、泛泛提要求;一些領導干部的責任意識不強,不清楚責任內容和工作方法,在落實主體責任上存在這樣那樣的問題,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學習流于形式、走過場,開會念完文件就算學習了,沒有搞清楚哪些工作要做、哪些要求要堅決貫徹執(zhí)行、哪些方面需要注意、哪些事情要注意防范等,都要清清楚楚,不能違反《規(guī)定》。那曲市委黨校(行政學院)要把《規(guī)定》列入干部教育培訓計劃和主體班次培訓內容,作為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黨委(黨組)書記的必修課,認真?zhèn)湔n、精心組織,突出市縣這個重點,先培訓各縣(區(qū))書記、縣(區(qū))長和市直各黨委(黨組)書記、局長,做到培訓先一步、學習深一層,真正把《規(guī)定》精神學懂弄通做實。要分期分批、分層次,對各級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進行輪訓,真正講透徹、講明白黨委(黨組)的主體責任有哪些、黨委(黨組)書記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有哪些、黨委(黨組)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有哪些、紀委監(jiān)委監(jiān)督責任有哪些,什么情況下會監(jiān)督追責,切實增強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主體責任意識,自覺擔當起抓好黨建、管黨治黨這個首要責任,使全面從嚴治黨成為廣大黨員領導干部的自覺行動,不斷提高履職盡責本領。要在宣傳上求深入,各級宣傳部門要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立足本職始終把做好宣傳思想工作作為應盡之責,把握好時度效,不斷改進方式方法,著力提升宣傳引導效果,充分發(fā)揮報刊、廣播、電視、網(wǎng)絡等各種新聞媒體的作用,大力宣傳各級黨委(黨組)執(zhí)行《規(guī)定》、落實責任的做法成效,為全面從嚴治黨營造良好輿論環(huán)境。

  三要始終扭住責任制這個“牛鼻子”,扎實推進各級黨組織和黨員領導干部嚴格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制度的生命力在于執(zhí)行,不執(zhí)行就等于“一紙空文”,落實《規(guī)定》是各級黨組織責無旁貸的職責。那曲市各級黨委(黨組)要深刻認識新形勢下全面從嚴治黨提出的新任務新要求,堅持五責聯(lián)動、閉環(huán)運作,確保責任壓得實、能落實。要健全體制“明責”,不折不扣地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成立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領導小組,明確工作人員,時刻把全面從嚴治黨各項要求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落實、同考核,以“永遠在路上”的恒心和韌勁,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fā)展,為決勝全面小康、決戰(zhàn)脫貧攻堅提供堅強保障。要明確職權“定責”,各級黨委(黨組)要抓緊制定完善主體責任清單,全面對標對表《規(guī)定》要求,按照簡便易行、務實管用的原則,對《規(guī)定》中的內容進行細化量化,制定責任清單和年度任務安排,做到“三單一賬”,即制定黨委(黨組)主體責任清單、黨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清單、班子成員“一崗雙責”清單,建好工作臺賬,對責任落實分別明確界定,并及時報備;尤其是要認真對照《規(guī)定》第二章針對地方黨委(黨組)分別列出12條、11條具體內容,從加強政治建設、強化制度落實、明確“一把手”責任、嚴格監(jiān)督問責、抓實問題整改等方面,分解各級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措施,明確責任領導,確定牽頭責任單位和協(xié)辦單位,確保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落深落細落實。各級黨委(黨組)書記要牢固樹立“抓好從嚴治黨是本職、不抓從嚴治黨是失職、抓不好從嚴治黨是瀆職”的理念,把抓好黨委(黨組)主體責任的落實擺在首位,履行好第一責任,堅持書記抓、抓書記,做到親自部署重要工作,親自過問重大問題,親自協(xié)調重要環(huán)節(jié),親自督辦重要案件,同時,以抓鐵有痕的決心、踏石留印的韌勁,切實當好全面從嚴治黨工作的領導者、推動者、執(zhí)行者。各級班子成員要按照“一崗雙責”要求,領導、檢查、督促分管部門和分管單位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對分管部門和分管單位黨員干部從嚴進行教育管理監(jiān)督,層層傳導責任,一級做給一級看、一級帶著一級干,不走過場、不流于形式,以釘釘子精神抓好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實。要定期報告述責,嚴格落實定期述責制度和《規(guī)定》精神,那曲市委常委會至少每半年召開一次常委會會議,專題研究全面從嚴治黨工作,分析研判形勢,研究解決瓶頸問題和短板,提出加強和改進的措施;每年聽取一次市委常委和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政協(xié)和市檢察院、法院黨組書記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工作情況匯報;各級黨委(黨組)每年年初書面報告上一年度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情況,絕不能用簡單的業(yè)務工作代替主體責任落實。要嚴格標準“考責”,將全面從嚴治黨考核放到與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綜合考核同等重要位置,建立健全科學合理的考核評價標準和指標體系,每年年底對各縣(區(qū))和市直各部門全面從嚴治黨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同時,始終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加強對重點工作、重點部門、重點崗位和重點環(huán)節(jié)的跟蹤督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要常態(tài)監(jiān)督“問責”,一些黨組織和領導干部之所以對主體責任不上心,責任難以落實下去,一個重要原因就是責任追究不到位、泛化簡單化。要加強監(jiān)督檢查和巡察力度,推動主體責任由“軟約束”變成“硬任務”,將落實主體責任的壓力傳導到各級黨組織,誰沒有落實好主體責任,誰就要受到追究、誰就要受到處理,倒逼各級黨組織擔起管黨治黨責任,真正推動主體責任落地見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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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 陳建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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